外遇離婚
的業務是指法律規定的律師可以提供法律服務的範圍。在法律中明確規定律師的業務,感情調查使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有法律保障,也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尋求法律幫助指明方向,我國律師提供的業務活動必須有法律依據,沒有法律依據是不能介人的。
外遇離婚執業公開,就是要向社會公開律師執業的性質、任務、工作制度、執業紀律、收費標準等,外遇調查自覺地把各項工作置於全體公民的監督之下,正確跟蹤防止和杜絕亂執業,捉猴從而提高律師嚴格執法、秉公執法和公正廉潔的自覺性。
外遇離婚的關鍵領域如律師準人、律師執業管理、律師收費以及對律師違法行為的處罰等直接影響律師執業活動的方面,抓姦幾乎全部由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進行。
|